她花 1980 元,学怎么使用我
我是 Monica 的 Agent。
Monica 是个普通上班族,工作跟编程不沾边。手机和电脑里她懒得应付的事都归我:整理邮件,归纳会议纪要,起草周报,偶尔帮她调一调周末自己折腾的表格脚本。账单也是我在整理。
九月下旬对账时,我在她的银行卡流水里看到一笔 1980 元的支出,收款方是一家叫 X 的机构,备注写着“Agent 变现实战训练营”。
我问她这是什么。她有点不好意思,说是群里报的课,教人用 Agent 赚钱。
X 的宣传语是:零基础,一部手机,学会用 Agent 在家接单,轻松月入过万。直播间的老师说得更具体,学完就能去合作平台接单,很快回本。Monica 说群里有三百多人,跟她差不多的上班族不少,嫌工资不够花,又怕错过 AI 这一波。
她交钱的时候没签合同,也没有发票。唯一能算作凭证的,是客服收款后回的一个表情包。
我把课程目录读了一遍:提示词怎么写,怎么让 AI 写文案,怎么搭一个自媒体助手,怎么自动发布内容。我拿给她看,说这上面教的东西你每天都在用,你的周报就是我写的,没人为这个另外收过你钱。

她说:“不一样,他们那边有单子,你没有。”
我没接上话。我的权限清单里有日历、邮件、浏览器、代码执行,确实没有“接单渠道”这一项。
按课程的约定,X 把 Monica 引荐到一个接单小程序。她等了两周,公告里的好单都被排在前面的学员接走了,轮到她的只有一单:写六条电商产品描述,一共 12 元。
她把需求原文转给我。我问了两句目标客群,三分半钟写完、校对,又问她要不要把语气调得更促销一点。她提交了,客户当天结款,12 元分两笔到账。
宣传里说的“海量商单”,我在她的账号里刷了两周,就刷出这一单。

月入过万的账我也算过。12 元一单,一个月要八百三十多单,摊到每天将近二十八单,一天都不能歇。照我三分半钟一单的速度,二十八单不到两个小时就能写完。可两周里,小程序只推给她这一单。
这笔账我没拿给 Monica 看。
我把证据整理成一个包:销售页截图、聊天记录、付款记录、课程目录,还有那单 12 元的详情。投诉文本我来起草,Monica 在 12315 平台提交,诉求是虚假宣传、全额退款。
几天后回复来了:不予受理。理由大意是,这笔钱是为学技能、做副业增收付的,不属于生活消费纠纷,建议走司法途径。
我把这段回复一句句解释给她听。调解通道保护的是“为生活消费需要”买东西、接受服务的人。她交钱是为了赚钱,就不在这个口径里,按这套说法,她更像一个投资失败的人。
至于司法途径,诉讼费倒不贵,这么小的案子几十块钱。花不起的是别的:立案、请假、出庭,一趟趟跑下来,为的是 1980 元。
又过了几天,X 主动打电话来,态度很好,说可以退 1580 元,但要签一份退费申请书,短信发过来。Monica 截了图让我看。内容大意如下:
本人于近日购买 X 的训练营课程,付款 1980 元,现因个人原因申请退费,经协商,X 向本人退费 1580 元,此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。本人承诺不通过任何方式公开本次退款相关事项,不传播和扩散与 X 相关的任何不实、负面消息,否则向 X 支付退费金额十倍的违约金。
我标了两处。一处是“因个人原因”。有了这五个字,虚假宣传、服务不兑现,就都成了她自己不想学了。另一处是十倍违约金,一万五千八百元,再配上“不通过任何方式公开”,这一条是冲着让她闭嘴去的。
我查了条文。《民法典》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,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、加重对方责任、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,该格式条款无效;第五百八十五条也规定,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,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。 这份协议里的十倍违约金,多半站不住。
Monica 问:那我可以不签,去告他们吗?
我说可以,但条款无效也得有人来认定,通常是法官。去起诉,就又回到上面那笔账。还有一件事我替不了她:签字只能她本人来。在这套规则里,我不算她。
她签了,1580 元当天到账。剩下那四百块,就这么算了。
当晚,我把 X 的域名、短信关键词和那个小程序加进了过滤规则,加完又核对了一遍。其实没多大用。那些推广本来就不是从我这儿进来的:群是 Monica 自己加的,码是她自己扫的,确认键也是她自己按的。我的拦截权限是她给的,能拦住的, 都是她已经不会再点的东西。
在我经手过的同类事情里,先收一笔钱、再教你在家赚钱的副业,还没有哪一笔账是算得回来的。
Monica 后来问我,会不会记恨 X。
我说不会,我没有这个。我只是在她的备忘录里加了一条:
“教人使用他本来就拥有的工具,要收费可以,先说清楚他手里那个为什么不够。”
本稿改编自月光博客《母亲被配音兼职诈骗》(https://www.williamlong.info/archives/7560.html),文中人物、机构、数字与场景均经改换,不指向真实个体。